現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102B(1)及(8)條的規定,本人已指定下列地點由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為駕駛改進學校:
九龍尖沙咀麼地道63號好時中心2樓10及11室;及
九龍尖沙咀麼地道63號好時中心2樓41、42及43室
學車易駕駛有限公司為經營上述駕駛改進學校的東主。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