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觀塘基業里、基業街、尚業街及偉業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10月3日下午9時起,下列路旁行車線將於每日上午7時至午夜12時被劃為限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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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業里由其與基業街交界以南約10米處起,至其與開源道交界以北約1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 基業里由其與基業街交界以南約10米處起,至其與開源道交界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 基業街由其與偉業街交界以西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 尚業街由其與偉業街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 偉業街由其開源道交界處起,至其與基業街交界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