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
北區粉嶺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10月7日至9日及2026年10月14日至16日,每日由凌晨1時起至上午5時30分止,下列路段將實施下述臨時車速限制:
(a) 粉嶺公路西行由掃管埔交匯處以東約830米處起,至同一交匯處以東約35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b) 粉嶺公路西行由掃管埔交匯處以東約350米處起,至大頭嶺迴旋處以西約13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c) 掃管埔交匯處通往粉嶺公路西行的支路由其與粉嶺公路西行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7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d) 大頭嶺迴旋處通往粉嶺公路西行的支路由其與粉嶺公路西行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5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