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觀塘高嶺道長度超逾7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10月2日上午10時起,至2027年1月31日晚上11時59分止, 高嶺道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長度超逾7米車輛禁區。

       除前往此區者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7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