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10月5日上午8時起,至2026年12月4日下午6時止,馬適路(東行)由其與粉嶺樓路交界以西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40米處止的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