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撤銷粉嶺凱榮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10月23日上午10時起,根據2025年第914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在凱榮路由其與龍馬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的路段所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