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27(1)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10月12日上午6時起,新深路及皇崗口岸聯檢大樓港方口岸區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封閉。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或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E章)第3(c)條獲豁免適用《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者外,車輛一律禁止駛入有關路段:
(a) 新深路北行車路;
(b) 新深路南行車路;及
(c) 皇崗口岸聯檢大樓港方口岸區內的所有道路。
同時,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27(3A)條所賦予的權力,豁免僅為運載前往或來自落馬洲邊境管制站的人士而進入或離開新深路的市區的士及新界的士受上述道路封閉的規限。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封閉道路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封閉道路範圍,將予以撤銷。
本公告取代分別於2026年8月21日刊登的2026年第58號號外公告。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