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灣仔麥加力歌街長度超逾7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10月22日及27日晚上9時至晚上11時期間,介乎太原街及皇后大道東之間的一段麥加力歌街將暫劃為長度超逾7米車輛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7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