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
北區粉嶺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10月27日凌晨0時30分起至上午5時30分止,下列路段將實施下述臨時車速限制:

     (a) 粉嶺公路西行由其與大頭嶺迴旋處的交界處(出口9) 以東約48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東約8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b) 粉嶺公路西行由其與大頭嶺迴旋處的交界處(出口9) 以東約8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78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及

     (c) 掃管埔路北行通往粉嶺公路西行的支路,由其與掃管埔路迴旋處交界以西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1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