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龍富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在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2月7日期間,逢星期一至星期六(公眾假期除外)每日晚上10時起至翌日上午6時止,龍富路由其與龍富路迴旋處的交界以北約2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580米處止,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