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10月30日上午11時起,西貢區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安愉道由其與寶琳路交界以西約1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34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b) 安愉道由其與安愉徑交界以南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9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c) 安愉道由其與安愉徑交界以南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6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