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大角咀公共小巴禁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第374章 )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5年6月2日起,連接櫻桃街(西行)至連翔道(南行)的支路,每日上午7時至上午10時將劃為公共小巴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外,公共小巴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上述公共小巴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現時上述路段實施的全日24小時公共小巴禁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楊何培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