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现时有那几类汽车过境? |
| 2. | 政府有何方法监管汽车过境? |
| 3. | 如何申请营办过境巴士服务? |
现时有下列 5 类汽车可以过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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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巴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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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出租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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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私家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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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公务/商务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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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货车。 |
香港与内地当局已有既定协议,除了本港的货车外,其他车辆均需根据一项限额制度,签发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以规管往来两地的过境汽车。
这个限额制度由两地政府边界联络机制下成立的一个工作小组共同厘定。工作小组成员包括两地涉及边界通道管理事务的各个部门代表。
在厘定过境汽车限额时,工作小组所采取的准则,均为确保过境汽车可保持适度的增长,使得边界通道的设施不致负荷过重,而边界一带道路网络的交通挤塞情况,也不至于达到无法接受的地步。
申请人首先须要取得内地部门批准在国内营运过境巴士服务的文件。当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运输署在本地报章刊登广告,接受过境巴士配额的申请时,申请人须在指定日期内向运输署及内地政府部门递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有关申请将由粤港两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获分发过境巴士配额的营办商需向运输署申请客运营业证及客运营业证证明书,而其在香港境内行走的过境巴士路线亦须获得运输署的批准。待完成所有相关手续后,营办商方可正式开办有关过境巴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