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銷毀舊車計劃即將期滿

運 輸 署 今 日 (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 宣 布 有 關 鼓 勵 銷 毀 舊 車 計 劃 的 行 政 安 排 。

鼓 勵 銷 毀 舊 車 計 劃 是 透 過 提 供 首 次 登 記 稅 優 惠 , 鼓 勵 私 家 車 車 主 銷 毀 車 齡 達 十 年 或 以 上 的 舊 私 家 車 , 以 購 買 新 車 輛 替 換 ; 該 計 劃 將 於 二 ○ ○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期 滿 。

為 提 醒 符 合 資 格 的 車 主 , 並 讓 他 們 在 期 滿 前 有 多 些 時 間 利 用 該 鼓 勵 計 劃 , 計 劃 的 申 請 期 現 將 順 延 六 個 月 至 二 ○ ○ 二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而 計 劃 亦 會 在 期 滿 後 終 止 。

符 合 資 格 的 車 主 可 於 該 計 劃 在 九 月 底 期 滿 前 向 香 港 金 鐘 道 九 十 五 號 統 一 中 心 三 樓 運 輸 署 香 港 牌 照 事 務 處 遞 交 申 請 。

載 有 相 關 申 請 詳 情 的 小 冊 子 現 已 在 運 輸 署 各 牌 照 事 務 處 備 取 , 亦 上 載 於 運 輸 署 網 頁 http://www.td.gov.hk/

二 ○ ○ 二 年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星 期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