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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
3. 香港以外地方驾驶执照持有人在本港驾驶
持有香港以外地方发出的正式驾驶执照人士如欲在本港驾驶,可采用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 (I) | 申请免试签发正式驾驶执照; |
| (II) | 申领临时驾驶执照;或 |
| (III) | 如属到港人士﹝即抵达香港的人,但不包括到港居住超过12个月的人(例如访港旅客)﹞,可凭所持有于香港以外地方发出的有效驾驶执照或国际驾驶许可证驾驶[1]。 |
3.1 申请免试签发正式驾驶执照
| 3.1.1 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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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获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你必须以文件证明你符合下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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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由申请日起计之前的三年内,曾持有《道路交通(驾驶执照)规例》(香港法例第 374B 章)(下称《规例》)附表4(详见附件3)所列的国家或地方所签发的正式驾驶执照(而非国际驾驶许可证、学习或暂准驾驶执照)[2],即该驾驶执照必须仍然有效或有效期届满不超过三年;以及 | ||
| (b) | 你申请的车辆类别必须为该执照签发国家或地方准许你驾驶的类别;以及 | ||
| (c) | 该执照是你在签发国家或地方成功完成有关的驾驶考试后取得的[3];以及 | ||
| (d) | 你符合以下三项申请资格的其中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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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 怎样申请 ? | |
| 3.1.3 所需文件及费用 ? | |
| 提交申请时,请递交已填妥并亲笔签署的运输署申请表格TD63A(不接受电子╱打印签署;如申请表提供的资料曾作修改,申请人须在旁加签作实),并一并附上以下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仅接受纸本副本,恕不接受以电子设备展示档案作为副本。请提交影印本或打印本。副本须包含文件的所有页面的正面及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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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处不会保留任何身份证明文件或驾驶执照的正本。相关文件将在柜位即时退还。 由于每个申请人的个案不尽相同,因应个别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申请人即使已经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运输署仍可能在有需要时要求再递交更多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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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 注意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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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申领临时驾驶执照
| 3.2.1 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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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获签发临时驾驶执照,你必须以文件证明符合下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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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你持有由香港以外但不属《规例》附表4(详见附件3)所列的国家或地方所签发的正式驾驶执照(而非国际驾驶许可证、学习或暂准驾驶执照); | ||
| (b) | 你在抵港居留后的 3 个月内已向运输署申请参加驾驶考试;及 | ||
| (c) | 你符合以下三项申请资格的其中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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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你想把临时驾驶执照续期,须注意下列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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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倘若你的驾驶考试日期不在临时驾驶执照有效期内,你可以申请续期,但必须于该临时驾驶执照期满前递交申请表。 | ||
| (b) | 你必须已在香港获得有效排期参加有关类别车辆之驾驶考试然后方可续期。 | ||
| (c) | 临时驾驶执照的有效期可延长一次,但延续期不得超过 6 个月,其后绝不再续。 | ||
| (d) | 临时驾驶执照续期,毋须缴费。 | ||
| 3.2.2 怎样申请 ? | |
| 3.2.3 所需文件及费用? | |
| 递交申请表时,请一并附上以下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仅接受纸本副本,恕不接受以电子设备展示档案作为副本。请提交影印本或打印本。副本须包含文件的所有页面的正面及背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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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4 注意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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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道路交通(驾驶执照)规例》(香港法例第 374B 章)(《规例》)第37条,到港人士如持有在香港以外地方发出的有效国际驾驶许可证或当地驾驶执照,即使他并不持有根据《规例》发出的驾驶执照,如他已年满第7条就发出该种类汽车的驾驶执照所指明的年龄,则他可在他最近来到香港入境之日后12个月内,在香港驾驶该执照所授权他驾驶该种类汽车。根据《规例》第2条以及参照《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香港法例第374E章)第2条,「到港人士」指抵达香港的人,但不包括到港居住超过12个月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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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部分国家/地区的驾驶执照未有明确区分「暂准」或「正式」签发的车辆类别。如你的驾驶执照未能显示相关车辆类别已完成暂准驾驶期并已属于「正式驾驶执照」,申请人须提供由相关官方发牌机构签发的驾驶执照细节证明文件/旧驾驶执照所有页面的正本和副本。就以中国内地驾驶执照提出的申请,如你最近一次换证不足1年且你的驾驶执照没有显示实习期资讯,或你的执照包含多于一个车辆类别,你须提交上述证明文件,以显示你执照的相关驾驶资格已完成实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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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就以中国内地驾驶执照提出的申请,如你的驾驶执照的初次领证日期与现持的驾驶执照的开始日期相同,但你持的驾驶执照未有显示实习期资讯或你的执照包含多于一个车辆类别,你须提供由相关官方发牌机构签发的驾驶执照细节证明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以证明你的驾驶资格是经成功完成内地有关的驾驶考试后取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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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例如:工作/就读/受养人签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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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请提供学校成绩表或由学校/教育院校正式发出的信件的正本和副本,有关文件应包含以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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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请提供受聘公司发给的聘用期间证明信件的正本和副本,有关文件应包含以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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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如你的正式驾驶执照没有显示初次发出日期/包含多于一个车辆类别,请提供由相关官方发牌机构签发的驾驶执照细节证明文件/你的旧驾驶执照所有页面的正本和副本,以显示你执照的相关驾驶资格已签发给你不少于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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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就以中国内地驾驶执照提出的申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港澳居民内地居住证并不是同等旅行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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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如你并非在香港居住,你可于申请表填写你非本地的居住地址并提交相应的地址证明文件。有关地址证明的要求及可接受证明文件的例子,请参阅本署地址证明专题网页。免试签发申请不接受只以电子设备展示档案作为地址证明副本,请提交纸本地址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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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个香港通讯地址。如你并非在香港居住,在香港没有可收信件的地址作为通讯地址,获授权使用其他人的香港地址作为他的香港通讯地址,除该授权人的地址证明文件(正本或副本)外,请提交由该授权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正本(不接受电子╱打印签署)(运输署会保留此文件)及该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请参阅本署地址证明专题网页问答10,以了解所需文件的更多资料。免试签发申请不接受只以电子设备展示档案作为地址证明副本,请提交纸本地址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