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香港法例第374B章)附表四所列的國家或地方
澳洲
奧地利
孟加拉共和國
比利時
加拿大
中國,包括內地、台灣、澳門
丹麥
芬蘭
法國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冰島共和國
印度
愛爾蘭共和國
以色列
意大利
日本
大韓民國
盧森堡
馬來西亞
荷蘭
紐西蘭
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
挪威
巴基斯坦
葡萄牙
新加坡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南非共和國,包括西南非
英國,包括阿爾得尼 (及海峽群島 )、百慕達、革恩齊、人島及澤爾西
美國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申請的資訊,請參閱
本署網頁
及相關申請表格
TD6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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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