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舉行的拍賣(只提供繁體中文版本)

    如拍賣會日期有任何突發變動,本署會盡快透過政府新聞處發出新聞公報。我們亦建議有興趣出席拍賣會人士在前往拍賣會場地前,先瀏覽特區政府的新聞公報網頁(見以下連結)。

    政府的新聞公報 [注意:你須點擊該網頁底的新聞資料庫/昨日新聞,以瀏覽非當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傳統車輛登記號碼

    自一九七三年,傳統車輛登記號碼可通過拍賣會投得。運輸署非定期舉辦車輛登記號碼拍賣會,如果你有興趣,可出席競投喜愛的車輛登記號碼。此外,你亦可申請預留任何未經分配的傳統車輛登記號碼以待拍賣。

    可申請以待拍賣的傳統車輛登記號碼須僅由不超過四個數目字組成;或由兩個前綴英文字母和不超過四個尾隨數目字所組成。在香港分配和售賣車輛登記號碼,必須按照香港法例《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E)第9-14條的規定進行。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

    為了讓車主有更多樣化的選擇,政府於二零零六年推出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計劃。根據該項計劃的特色,車主可自行選擇喜歡的車輛登記號碼,經運輸署審批及透過競投後,便可以使用這些自訂車輛登記號碼。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須由不超過八個英文字母("I"、"O"及"Q"除外)組成;由不超過八個數目字組成;或由任何英文字母("I"、"O"及"Q"除外)及數目字兩者的組合所組成,但兩者的總數不得超過八個。有關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申請及分配事宜須受香港法例《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E)第12A-12R條規定。相關網頁旨在介紹何謂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由申請至拍賣的流程,及有關申請人須留意的地方。如有不一致之處,須以規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