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瀏覽牌照事務的網頁
由 2008 年 9 月 16 日起,辦理車輛登記﹑新領學習駕駛執照/正式駕駛執照/駕駛教師執照/臨時駕駛執照/車輛牌照﹑續領正式駕駛執照/車輛牌照和免試簽發正式駕駛執照的申請,以及更改地址, 申請人必須出示最近三個月發出的地址證明(如水/電/煤氣單或銀行信件等 ) 。 運輸署在收到申請人的地址證明前,可暫停處理該等申請 。
請按下列牌照服務詳情 :
| a) | 車輛及駕駛執照 | |
![]() |
怎樣申請車輛及駕駛執照 | |
![]() |
怎樣辦理汽車首次登記 | |
![]() |
怎樣妥善處理棄置車輛 | |
| b) | 車輛及駕駛執照收費 | |
| c) | 車輛登記號碼拍賣 | |
| d) |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計劃 | |
| e) | 違例駕駛記分制度 | |
| f) | 環保汽油私家車稅務寬減計劃 | |
| g) | 環保商用車輛稅務寬減計劃 | |
| h) | 更換歐盟前期及歐盟 I 期柴油商業車輛為新商業車輛資助計劃 | |
| i) | 常用表格 | |
查詢
電話: (852) 2804 2600 (24小時電話熱線)
電郵: licensing@td.gov.hk
傳真: 2804 2592
郵寄地址 / 或親臨下列辦事處 , 以辦理有關牌照事務 :
|
牌照事務處 (請按此瀏覽服務時間及地址) |
違例駕駛記分辦事處 香港金鐘道 95 號統一中心 3 樓 / 香港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閣樓 |
| 車輛檢驗及紀錄分組 香港金鐘道 95號 統一中心 3 樓 |
過境服務分組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 38 號 海港政府大樓 10 樓 1032 室 |
| 公共車輛分組 香港金鐘道 95 號 統一中心 3 樓 |
車輛登記號碼分組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 39 號 夏慤大廈 5 樓 506 -508 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