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驶考试事宜 | ||||||||||
| 1. | 驾驶考试需要轮候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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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驾驶考试(包括笔试)均没有固定的轮候时间,视乎当时考生的需求而定。各类考试最新轮候时间,请按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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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我希望计划我的笔试,下一个可供分配的笔试考试日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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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及轻型货车笔试考生可按此连结先查阅有关考试候试名单之末的考期(简称「尾期」)及轮候时间的最新资讯,及按此申请「尾期」或拣选「自定考期」(即「尾期」之翌日至第 30 个历日内的考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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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就同一车辆类别的驾驶考试,我是否可以将应考车辆由自动波车辆更改为棍波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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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安排,考生出席已报考的驾驶考试时,可选择使用装有合规格的自动传动系统(俗称「自动波」)或手动传动系统(俗称「棍波」)的车辆应考。若考生以自动波车辆应考并取得合格,将获发相关车辆类别的自动波驾驶执照,即执照上「暂准执照」或「正式执照」的车辆类别旁会出现「A」字,表示执照持有人只可驾驶相关车辆类别的自动波车辆。如考生选择以棍波车辆应考并取得合格,将获发相关车辆类别的驾驶执照,即执照上「暂准执照」或「正式执照」的车辆类别旁没有「A」字,执照持有人可驾驶相关车辆类别的自动波车辆或棍波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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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如果我已取得某车辆类别的自动波车辆驾驶执照,或曾于某一车辆类别的驾驶考试中使用自动波车辆应考并取得部份合格,我可否驾驶棍波车辆再次参加该车辆类别的驾驶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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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电单车外,考生如已就某车辆类别取得具有车辆类别代号「A」的驾驶执照(即只可驾驶装有自动传动系统(俗称「自动波」)的车辆),但其后欲取得没有车辆类别代号「A」的驾驶执照,则必须使用装有手动传动系统(俗称「棍波」)的车辆再次参加驾驶考试路试(乙部试及丙部试),并须在报考驾驶考试前向驾驶考试排期事务处提出申请。 如考生曾使用棍波车辆应考并取得部份合格,可选择:
有关申请获批后,本署将安排考生更新驾驶考试执照及申请相应的驾驶考试;考生以棍波车辆通过驾驶考试后,便可申领棍波驾驶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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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如驾驶考试当日遇上雨天或恶劣天气,考试会否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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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或路滑情况下: 而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丙部试(路试)考生,如受局部地区天气影响,可先致电所属的驾驶考试中心查询有关考试是否已因天雨或路滑情况而被取消。如确认考试已取消,本署会主动通知考生新编定的考期。 恶劣天气下(所有驾驶考试): 如天文台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政府作出「极端情况」公布、或天文台发出黑色暴雨警告信号,驾驶考试的安排如下:
受以上恶劣天气影响而被取消考试的考生,本署会主动通知考生新编定的考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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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如果我遗失了学习驾驶执照,是否须要申请补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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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遗失了该学习驾驶执照,考生须在继续接受驾驶训练前,按其实际需要申领驾驶执照复本或再次申请学习驾驶执照。请视乎情况填写表格申领驾驶执照复本/驾驶教师执照复本申请表(TD 106)/学习驾驶执照(私家车、轻型货车、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申请表(TD 555)/学习驾驶执照(商用车辆)申请表(TD 556),并连同所需文件及费用按表列方式提交申请。你亦可在网上申请驾驶执照复本/学习驾驶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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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如我遗失了驾驶考试排期信,可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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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要补领驾驶考试排期信,非指定驾驶学校考生可按此查询已预约/已确定之驾驶考试及相关资料,及申请驾驶考试排期信复本(只适用于考试日期不早于查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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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如有有关驾驶考试排期事务(如延期等)的问题,可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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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考试排期事务的规定及各申请程序以排期信及本署网页所载资料为准。你亦可致电1823政府热线或于办公时间内致电驾驶考试排期事务处(热线电话: 2771 7723)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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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我是否可以查阅答错的笔试试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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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部/的士笔试/的士及网约车综合笔试不及格的考生可于办公时间内(系统保养日除外)*,携同身份证明文件向运输署驾驶考试笔试中心(九龙长沙湾道三零三号长沙湾政府合署二楼)36号柜台提出申请查阅答错的试题及其选择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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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如我想查询或投诉驾驶考试成绩,可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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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浏览以下网页查询过往的驾驶考试成绩并下载该证书: 就其他查询或投诉,请致电2714 6164与驾驶考试审核及投诉组联络,本署会安排查核考试成绩及/或对之进行调查,并据此回复查询者或投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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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如考生未能准时出席路试,可否申请于同日继续进行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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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必须准时到达试场,否则将不获准应考,其驾驶考试表格亦将会失效,考生必须购买新的驾驶考试表格才可再参加驾驶考试并获分配当时的「尾期」。如参加路试的考生因不受控的情况(例如严重交通挤塞等)未能准时到达驾驶考试中心报到,可因应其个人情况向职员递交「迟到考生申请于同日应考路试」表格申请于同日考试,本署会视乎人手情况决定是否酌情接纳有关申请。如申请不获接纳,将作缺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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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我完成部分驾驶考试并取得相关成绩后,可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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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若已完成驾驶考试并取得相关成绩,可参阅以下的须知事项(只提供繁体中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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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领取驾驶执照 | ||||||||||
| 13. | 我刚通过了驾驶考试,应怎样申领驾驶执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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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在由驾驶考试合格日起计四个工作天后但不超过三年内,申领相关暂准或正式驾驶执照。 在电单车、机动三轮车、私家车或轻型货车的驾驶考试取得及格后,须先圆满通过法例规定的12个月暂准驾驶期(由获签发暂准驾驶执照的日期起计12个月),才可申领相关车辆类别的正式驾驶执照。暂准驾驶执照须在有关驾驶考试及格日期起计3年内申领,否则你必须重新报考有关驾驶考试及在获取及格后,才可再次申领该车辆类别的暂准驾驶执照。 如你持有3年或以上的有效私家车正式驾驶执照,便可在取得轻型货车考试及格的3年内,申领轻型货车的正式驾驶执照,而毋须通过有关的暂准驾驶期。如你持有2年或以上有效的私家车正式驾驶执照,而该执照是在完成有关暂准驾驶期后获发的,你便可在取得轻型货车考试及格的3年内,申领轻型货车的正式驾驶执照,而毋须通过有关暂准驾驶期。 你须在完成电单车、机动三轮车、私家车或轻型货车的暂准驾驶期后3年内申领相关车辆类别的正式驾驶执照,否则你必须重新报考有关驾驶考试,圆满完成相关暂准驾驶期,方可申领相关车辆类别的正式驾驶执照。 商用车辆方面,你须于通过相关商用车辆驾驶考试后的3年内,申领相关车辆类别的正式驾驶执照。 你可提交申请表格TD 590 / TD 557或透过网上申请暂准或正式驾驶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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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甲部笔试、的士笔试/的士及网约车综合笔试,以及各种路试成绩的有效期是怎样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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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若曾于甲部笔试取得合格,日后申请的士笔试/的士及网约车综合笔试及各种路试时,将获豁免参加甲部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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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的士及网约车综合笔试实施后,我该修习哪个职前课程以申请的士驾驶执照或网约车车辆驾驶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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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士驾驶执照或网约车车辆驾驶许可证的详情表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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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考驾驶考试 | ||||||||||
| 16. | 如果驾驶考试不及格或缺席驾驶考试,最快可在多少天后再申请排期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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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的甲部笔试或的士笔试/的士及网约车综合笔试成绩不及格,最快可于成绩公布后重新申请考试。若考生缺席甲部笔试或的士笔试/的士及网约车综合笔试,最快可于原订考试日翌日重新申请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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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如何申请重考生快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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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的重考生可于星期一至五上午11时至晚上11时59分期间(系统维护时间除外),透过网上预约驾驶考试网页(www.gov.hk/drivingtest),或重考生快期预约服务热线(2866 8148)系统登记参加下一个工作天举行的重考生快期抽签。 抽签结果会于抽签日(即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时于运输署相关网页公布,中签考生亦会经手机短讯或电邮收到一个重考生快期抽签个人识别码。中签考生须于中签当日于上午10时至下午5时内,以该个人识别码登入网上系统或致电电话热线,自行拣选考期。 请注意,路试重考生如已重新排期考试,则不可申请重考生快期。详情请参阅重考生快期预约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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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延期考试/暂时取消考期、更改考试地区或更改车辆类别 | ||||||||||
| 18. | 我是否可以申请驾驶考试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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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必须于考期最少七整天前(即考期及本署收到通知书的日期不会计入七整天通知期内),透过网上预约驾驶考试网站(www.gov.hk/drivingtest)(考生须持有由认可核证机构签发的有效个人数码证书或已启用数码签署功能的「智方便」帐户)或递交所需文件(见常问问题19)向本署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例如,若考生的考期为2月9日,考生须于2月1日或之前透过网上或书面提出申请。请注意,如授权代办人申请,考生须提早送交书面申请及其他所需文件予代办人(包括有关代办机构及驾驶学院),以预留足够时间让其于限期前及本署办公时间内为考生递交申请。 有关资料亦可见排期信背页及本页常问问题19至22及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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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申请延期的程序为何?需递交什么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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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必须于考期前最少七整天前(见常问问题18),透过网上预约驾驶考试网站(www.gov.hk/drivingtest)(考生须持有由认可核证机构签发的有效个人数码证书或已启用数码签署功能的「智方便」帐户)或以亲身、邮寄、经投递箱或授权代办人方式(或以亲身、经投递箱或授权代办人经香港牌照事务处方式)递交以下文件至驾驶考试排期事务处(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2楼)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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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如选择以邮寄或经香港牌照事务处递交延期申请,须注意哪些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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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署驾驶考试排期事务处收到通知的日期以信封上的邮戳日期为准,因此,本署建议尽早投递邮件,避免投寄邮件日期贴近延期申请限期日而可能引发的邮戳日期问题或争议。本署不会处理与邮戳日期问题/争议有关的逾期申请个案。如希望经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考生须自行承担所有邮寄风险(包括邮件遗失等)。 本署会以平邮方式回复邮寄申请。本署不会接纳包括但不限于以未有收到本署寄出排期信为由而引致的错过新考期的重新排期申请或逾期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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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延期申请一经接纳,我会如何获分配一个新考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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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如因私人或健康理由申请延期考试,本署会按考生原定所属考试中心内其考试类别的当时驾驶考试轮候时间(以处理其申请当时的轮候时间为准),为考生编配该候试名单之末的新考期(俗称「尾期」),考生不得选择考期。申请一经接纳,不论因私人或健康理由,原定考期会被取消,在任何情况下考生均不可索回原定考期。
另外,本署建议考生可先查询及参考最近更新的驾驶考试轮候时间和当时「尾期」,再选择在恰当的递交时间及以合适的递交方式递交延期申请,以帮助考生预计大约考期和适时递交申请。有关查询方法,请按此浏览有关网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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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如我希望延期至候试名单之末的考期(俗称「尾期」)后的考期,或只希望暂时取消考期而不用编配新考期,可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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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考虑申请暂时取消驾驶考试。一旦成功申请暂时取消驾驶考试,考生原来的考期将被取消,本署将暂时不会为其编配新考期。有关申请方法、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项与延期申请相同。 暂时取消驾驶考试申请信并无指定样本,考生可从本署网站下载、列印、填写并亲笔签署本署提供的申请信范本(请按此),或到本署驾驶考试排期事务处即场填写及申请。 成功申请暂时取消驾驶考试后,本署会为考生发出「暂时取消考期申请」收据,提醒考生其驾驶考试表格有效期。考生应先查询及参考最近更新的驾驶考试轮候时间和当时「尾期」,待认为考期适合,自行于适当时间联络运输署驾驶考试排期事务处为其安排新考期。如考生希望本署重新编配新考期,考生须自行透过网上预约驾驶考试网站(www.gov.hk/drivingtest)(考生须持有由认可核证机构签发的有效个人数码证书或已启用数码签署功能的「智方便」帐户)或亲身、邮寄、经投递箱或授权代办人方式(或以亲身、经投递箱或授权代办人经香港牌照事务处方式)递交以下文件至驾驶考试排期事务处(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2楼)办理有关申请:
如授权代办人递交文件,代办人须额外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及递交附有考生亲笔签署之授权书正本。本署不接受以电话、电邮或传真方式递交申请。 每张驾驶考试表格由发出日期起计18个月后即告失效。上述安排只适用于考试表格在新考期时(申请成功批核时的「尾期」)仍然生效的情况。申请前请细阅常问问题25关于驾驶考试表格有效期对申请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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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我是否可更改路试考试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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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会按考生选定的地区(即「九龙及新界」和「港岛」),由电脑系统为考生编配所选区内的一个考试中心及候试名单之末的考期(俗称「尾期」);换言之,考生可以选择驾驶考试地区,但不能指定考试中心/考期应试。如考生希望更改路试应考地区,须于路试考期最少七整天前(即考期及本署收到通知书的日期不会计入七整天通知期内,例如,若考生的考期为2月9日,考生须于2月1日或之前提出书面申请),透过网上预约驾驶考试网站(www.gov.hk/drivingtest)(考生须持有由认可核证机构签发的有效个人数码证书或已启用数码签署功能的「智方便」帐户)或向本署提出更改考试地区书面申请,并递交下列文件:
本署驾驶考试排期事务处亦可在该处柜枱向考生即场提供更改考试地区申请信范本以协助其尽快填写以完成申请。 请注意,如你日后再次申请改回原本的考试地区应考,你只会被编配在原定考期的驾驶考试中心应考,并且只会获编配一个该考试中心的「尾期」。上述安排只适用于驾驶考试表格在新考期时(申请成功批核时的「尾期」)仍然生效的情况。申请前请细阅常问问题25有关驾驶考试表格有效期对申请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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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我是否可以更改驾驶考试车辆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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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此类申请只适用于私家车及轻型货车的驾驶考试。 考生如欲更改驾驶考试车辆类别,必须于应考笔试前,向本署驾驶考试排期事务处递交书面申请及以下所需文件,本署会按个别情况审批:
如本署于笔试前的七个工作天或以上(即递交申请及考期之间最少有六个工作天)收到有关申请,获批后考生可于原定日期应考笔试;否则本署将按申请获批准当时的有关「尾期」为考生编配新的笔试考期。 请注意,如邮寄申请,收到通知的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如透过投递箱申请,收到日期则以投递当日为准。如授权代办人申请,你须提早送交书面申请及其他所需文件予代办人(包括有关代办机构及驾驶学院),以预留足够时间让其于限期前及本署办公时间内为你递交申请。然而,如考生在笔试当日提出申请,本署只接受考生亲身申请,邮寄、经投递箱或授权代办人的申请恕不办理。本署不接受笔试完成后的申请。 按现行规定,如果考生的应考车辆不是考生申请的考试车辆类别,本署将不会对考生予以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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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如我申请延期考试/暂时取消考期、更改考试地区或更改车辆类别时,但发觉驾驶考试表格在新考期时应已失效,我应如何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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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于重新编排的考期最少30个历日前补购新的考试表格,否则将不获准考试(注:考试表格的有效期为发出日期起计的18个月内。)。至于因健康理由申请延期,如考试表格在新考期(即假如申请获批核时的「尾期」)时将失效,本署将会拒绝该延期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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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我是否可以为的士笔试申请考试延期至的士及网约车综合笔试实施日期之后? | |||||||||
| 如已报考的士笔试的考生,因个别原因无法于的士及网约车综合笔试实施前进行考试,可联络驾驶考试排期事务处改为选择应考的士及网约车综合笔试或查询最近的的士笔试补考日期。 | ||||||||||
| 学习驾驶事宜 | ||||||||||
| 27. | 学习驾驶者有何途径学车? 此外,于选择驾驶学校及驾驶教师时,有何需要注意的地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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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学习驾驶人士,可循以下其中一种途径学车: 1. 政府指定驾驶学校按此浏览有关指定驾驶学校的资料。 学习驾驶人士亦可选择向私人驾驶教师执照持有人,学习驾驶所属类别的车辆。有关的驾驶教师名单及其联络资料,已张贴于运输署驾驶考试排期事务处的布告板上,供市民查阅。地址如下: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2楼 (地图) 此外,市面上亦有私人机构联同私人驾驶教师执照持有人,组成不同规模的私人驾驶学校,开办各种驾驶训练课程。 政府指定驾驶学校、私人驾驶教师及坊间的私人驾驶学校,均会推出各种不同类型的驾驶训练课程,学习驾驶人士必须谨慎选择,于报名前,应: 1. 留意课程内容,例如学车路线、导师安排等2. 留意课程优惠背后的限制 3. 比较价格及上课时数,以及换车、付款、退学及请假安排等 4. 留意该驾驶教师或驾驶学校的口碑 5. 听取朋辈或曾学习驾驶人士的意见及推荐 学习驾驶人士无论选择那一种途径学车,均需接受足够的驾驶训练,以便充分掌握基本驾驶技术及有丰富路面经验,达到基本的驾驶技术水平,才可进行驾驶考试。我们建议初次学习驾驶人士,于考试前最少要接受 30 小时以上的驾驶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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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如果驾驶考试的路试部份会在现有的学习驾驶执照的届满日期后才举行,我是否必须再次申领学习驾驶执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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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例未有规定考生必须持有有效学习驾驶执照方可参加驾驶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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