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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运输署牌证须提供及核实「电子联络方式」 (详情请按此) |
| 请注意:为更有效地运用资源,运输署设于全港十八区指定邮政局的投递箱于2025年6月1日起停止服务。执照持有人可继续透过网上、邮寄、设于各牌照事务处的柜位或投递箱递交申请。 |
| 运输署辖下四间牌照事务处已推行驾驶执照相关服务派筹轮候系统(详情请按此)。使用柜位服务办理驾驶执照服务及驾驶考试申请的申请人,如未有网上或电话预约,必须于现场取即日筹号才可使用柜位服务。 |
续领驾驶执照手续可于执照届满日前四个月内,或执照届满日起计三年内办理。持有过期驾驶执照人士不能驾驶车辆。根据法例,驾驶执照届满超过三年将不能续领。如驾驶执照持有人未能于正式驾驶执照届满日期后三年内提出续领申请,他必须重新参加驾驶考试及完成暂准驾驶期,方可再次申领私家车/轻型货车/电单车/机动三轮车的正式驾驶执照。为提醒正式驾驶执照持有人及时续领驾驶执照,运输署会在其驾驶执照到期前,向执照持有人寄发一份印有续领密码的「正式驾驶执照续领通知书及申请表格」(TD578)^。运输署亦会向驾驶执照过期快将三年而仍未续领的执照持有人再次寄发提示通知 (TD601)^。
你可透过以下途径申请续领正式驾驶执照:
| (i) | 透过网上办理*(申请人可使用已启用数码签署功能的「智方便+」帐户、有效的个人数码证书或列印在TD578及TD601表格上的8位数字的「续领密码」以及其身分证明文件号码作身分核实(如你未曾收到或已遗失续领密码,可向运输署申请 |
| (ii) | 邮寄至东九龙邮政信箱68115 号,邮资不足的信件将不获接收。为使邮件能妥善送达本署,请确保邮件贴上足够邮资及注明回邮地址。(详情);或 |
| (iii) | 投入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之投递箱(毋须贴上邮票);或 |
| (iv) |
亲身或委托别人前往运输署牌照事务处柜位(你可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或致电二十四小时预约热线3763 8080,预约有关柜位服务以节省轮候时间。如未有网上或电话预约,你必须于现场取即日筹号才可使用柜位服务(详情请按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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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透过非网上途径提交申请,执照持有人可使用TD578、TD601或「正式驾驶执照及驾驶教师执照新领、续领及加领申请表」(TD557)。 关于驾驶执照的有效期及续领费用,可透过此页参阅有关资料。 ^ 本署向正式驾驶执照持有人发出有关提示通知旨在提醒执照持有人及时续领驾驶执照,并非法例所定。本署会以邮寄方式将续领密码寄至执照持有人在本署登记的通讯地址。如执照持有人先前向本署登记的地址有改变,他/她须在改变出现后7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透过递交「更改个人资料或车辆资料通知书」表格(TD559)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通知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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