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劃簡介 | 申請指引 | 預約出行 | 保險資訊 | 駕駛資訊 | 道路安全資訊 | 旅遊泊車資訊 | 常見問題 | 常用連結 | 查詢 |

粵車南下常見問題

  申請資格

  1. 車主可以為以公司名義持有的車輛申請「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嗎?
    不可以。參與「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的車輛須為以個人名義登記的私家車。

  2. 我名下持有多於一輛合資格私家車,可以同時以多輛私家車申請「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嗎?
    不可以。如申請人名下持有多於一輛合資格私家車,只可以其中一輛私家車名義提出申請。

  3. 申請人必須成為其中一個指定司機嗎?
    不需要。申請人可指定任何兩名符合資格的人士(包括自己在內)為指定司機。

  4. 申請人(車主)必須持有香港駕駛執照嗎?
    如車主成為其中一名指定司機,便需要持有香港駕駛執照。如車主並非其中一名指定司機,車主不需要持有香港駕駛執照。

  5. 已具備「粵港常規配額」的私家車可以參加「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嗎?
    不可以。持有「粵港常規配額」的車輛不具備「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的申請資格。

    車輛查驗

  6. 哪些地方可以進行車輛查驗?需要預約嗎?
    參與「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的車輛須預約到指定的車輛查驗中心(「查驗中心」)驗車。運輸署收到內地部門轉交的申請資料後,會透過電郵通知向「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的申請人於指定驗車期限內完成車輛查驗。查驗中心名單及其網上預平台可參閱運輸署的網頁。

  7. 車輛查驗中心的收費是多少?需要在網上預先支付嗎?
    「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的查驗服務費上限設定為人民幣450元,以防止濫收查驗費用。營運商可就每所車輛查驗中心在上限收費以內另定收費,其網上預平台會提供查驗費用的資訊。

    在整個「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申請過程中,運輸署不會透過任何方式要求申請人支付費用。申請人可在車輛查驗當天向車輛查驗中心以電子形式或以現金支付查驗費用,部份車輛查驗中心的預約平台更接受預繳查驗費用。

  8. 如果我的申請因不合資格被取消了,可以退回申請過程中已付的費用(例如車輛查驗費用)嗎?
    車主須在車輛進行查驗前,支付合適費用。如車輛未能通過查驗的要求,車輛查驗中心無須退回費用。

  9. 如果我近月的申請曾被取消,現時以同一部車輛重新申請「粵車南下」,需要重新進行車輛查驗嗎?
    就每次「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的申請,車輛都必須要就每次申請進行車輛查驗。

    申請程序及證明文件

  10. 甚麼是可接納的香港地址證明?為甚麼需要提供香港地址證明?
    提交香港地址證明是一項申請國際通行許可證的法定要求。申請人須按運輸署的指示提交最近3個月內有效的香港地址證明,以便審核其申請。申請人如無法提供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處理。請按此查閱關於香港地址證明的要求。

  11. 如果國際通行許可證申請人沒有香港地址,可怎樣處理?
    根據香港法例,申請國際通行許可證時,申請人須提交一個香港地址,或當他在香港時可透過他人與他聯絡的地址,故此申請人須提供其在香港的地址證明、其他居港人士/公司的香港地址證明和授權書。

  12. 甚麼是「電子聯絡方式」?
    登記車主、駕駛執照及各類牌照和許可證的持有人(統稱「申請人」,就「粵車南下」的「國際通行許可證」申請而言,即「指定司機一」) 提交各項駕駛執照或車輛牌照有關的申請時,必須提供一個可藉短訊方式聯絡申請人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或藉電子郵件方式聯絡申請人的電郵地址,作為「電子聯絡方式」。

    有關「電子聯絡方式」必須於提交申請時經「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申請系統核實,否則無法提交申請。如你同時提供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或藉電子郵件方式聯絡申請人的電郵地址,系統會以最後成功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為準。運輸署、香港警務處、其他政府部門、決策局及隧道費服務供應商在有需要時可根據申請所提供的「電子聯絡方式」,以手機短訊或電郵向申請人發出電子通知,包括有關繳交隧道費和電子交通執法的事宜。

  13. 為什麼需要核實「電子聯絡方式」?
    為配合香港警務處實施電子交通執法,運輸署於 2024 年 11 月 18 日起將向登記車主、駕駛執照及各類牌照和許可證的持有人蒐集及核實「電子聯絡方式」。香港警務處會利用「電子聯絡方式」,執行有關交通法例和規例的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發出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電子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及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

  14. 核實「電子聯絡方式」時,如果我沒有香港流動電話,我可怎樣處理?
    申請人可使用電郵地址作為「電子聯絡方式」,並以該電郵地址經「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申請系統進行核實。請按此查閱更多關於核實「電子聯絡方式」的詳情。

  15. 為甚麼在內地申請系統遞交申請時,需要提供電郵地址?
    粵港政府會就申請手續、申請進度、審批結果、交通安排等發出電郵訊息。此外,內地部門就申請資料及證明文件進行初步審批後,會傳送予運輸署處理。運輸署會以申請人在內地申請系統遞交申請時提供的電郵地址,通知申請人審批情況及在指定時限內,分階段進行所需手續。為免錯過電郵通知,申請人應定時檢查電子郵箱(包括垃圾郵件箱、群發郵件箱及雜件郵箱)。

  16. 為甚麼需要提供香港第三者風險保險?有關的保險要求是甚麽?
    根據香港《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任何人在香港道路上使用汽車,須向獲授權的香港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以承保其或其授權司機因使用汽車而對第三者造成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以每宗事故計算,對第三者人身傷亡的最低法定保額要求為港幣1億元。因此,經「粵車南下」來港的車主/司機必須購備一份香港有效的法定汽車保險,方可以於香港境內駕駛。

  17. 香港第三者風險保險需要有多久的有效期?我需要購買長達一年的保險嗎?
    根據香港法例,國際通行許可證的申請人必須出示在該許可證生效當日該車輛有效的保險單的文件證明。

    運輸署會透過電郵通知申請人購備在提交保單當日起計算,不少於八個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後生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在相關申請資料及文件通過審核後,運輸署會簽發為期不多於12個月的許可證,申請人可按個人需要自行購買合適有效期的保險。

  18. 打算申請「粵車南下」的車主應如何購買香港汽車保險?
    廣東車主/司機可在網上向獲授權的香港保險公司購買「粵車南下」的保險產品。提供相關保險的保險公司名單可參考香港保險業聯會網頁

    申請費用

  19. 國際通行許可證的申請需要收費嗎?
    不須收費。如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香港法例要求,並通過粵港政府的審核,運輸署會免費向申請人發出電子版本的國際通行許可證。

    香港法例規定的車輛登記號碼及字牌

  20. 香港車輛登記號碼應該如何在車輛上展示?
    香港法例《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E章)第8條及附表4就在車輛上展示獲分配的香港車輛登記號碼的展示形式、顏色、構造、裝配及照明有明確規定。法例同時要求展示登記號碼的反光字牌類型須獲運輸署發出證書證明。請按此查閱持有由運輸署發出的證書的字牌製造商名單。

  21. 如何確保香港車輛登記號碼字牌能符合香港法例要求?
    申請人在獲發車輛登記號碼後,可直接聯絡持有由運輸署發出的證書的字牌製造商訂製香港車輛登記號碼字牌。請按此查閱最新的製造商。

    預約出行

  22. 如我需要取消預約該怎麼辦?
    申請人如需取消預約,必須在該預約出境日期的前1個曆日的中午12時前透過「粵車南下(入境市區部分)預約系統」取消預約。

  23. 我可以更改已成功預約的日期嗎?
    申請人須先取消已成功預約的出境日期,然後重新就另一個日期進行登記及預留名額的程序。

    「易通行」

  24. 什麼是「易通行」?
    「易通行」無感收費系統已於香港所有政府收費隧道和青沙管制區實施,取代所有傳統人工收費窗口及其他電子收費車道。車輛通過收費隧道時,系統會自動感應安裝在車頭的「易通行」車輛貼,並從申請人的「易通行」帳戶中扣除隧道費。

  25. 如何使用「易通行」支付隧道費?
    參與粵車南下計劃的粵車車輛查驗合格後,查驗中心人員會為車輛預先安裝「易通行」車輛貼。每部車輛的首張車輛貼是免費的。申請人會在獲發「國際通行許可證」後的3天內收到由「易通行」隧道費服務商發出的電郵或由#HKeToll發出的短訊,其中包含「易通行」帳戶登入憑證(帳戶號碼及預設密碼)。申請人只需要登入「易通行」官方網頁或流動應用程式,為帳戶充值後便可支付香港收費隧道的隧道費。有關使用「易通行」繳付隧道費的詳情,請參閱宣傳單張(只有簡體中文版)。

  26. 「易通行」的車輛貼需要收費嗎?
    每部輛車的首張「易通行」的車輛貼為免費。申請人在離港後亦無須移除車輛貼,以便下次來港繼續使用。若車輛貼已遺失或損壞,申請人請聯絡「易通行」隧道費服務商重新購買。

  27. 「易通行」開設帳戶需要收費嗎?
    開設「易通行」帳戶不需要收費。

  28. 如我忘記了支付隧道費會有甚麼後果?
    根據香港法例,支付隧道費的法律責任由「國際通行許可證」申請人(即指定司機一)承擔。「國際通行許可證」申請人須在通過香港收費隧道後的14個工作天內支付隧道費。 

    若隧道費在14個工作天限期屆滿後仍未支付,隧道費服務商會向「國際通行許可證」申請人發出首筆附加費通知,要求在信函送達後的21日內全數支付未付隧道費及175元的首筆附加費。「國際通行許可證」申請人亦會在流動應用程式及透過其電子聯絡方式接獲提示。

    若未在首筆通知書的21日內支付有關費用,隧道費服務商會發出額外附加費通知書,要求申請人在首筆附加費到期後21日內全數繳付未付隧道費、首筆附加費及350元的額外附加費。申請人亦會收到流動應用程式及透過其電子聯絡方式接獲的提示。

    申請人未有按時支付隧道費可能影響下次一次南下出行。申請人在收到「易通行」帳戶登錄憑證(帳戶號碼及預設密碼)後應盡快登入「易通行」官方網頁或流動應用程式,為帳戶充值以便支付隧道費。離港時,申請人亦應查閱「易通行」帳戶是否仍有未付的隧道費。

  29. 如何聯絡「易通行」隧費服務商?
    請瀏覽「易通行」官方網頁、電郵至enquiry@hketoll.gov.hk或致電熱線(852) 3853 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