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由2024年3月13日起于辖下四间牌照事务处推行驾驶执照相关服务派筹轮候系统(详情请按此)。使用柜位服务办理驾驶执照服务及驾驶考试申请的申请人,如未有网上或电话预约,必须于现场取即日筹号才可使用柜位服务。


地址证明的要求

目录

申领驾驶执照的要求
1.1  私家车、轻型货车、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
1.2  商用车辆 (即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的士、私家小巴、公共小巴、私家巴士及公共巴士 )
1.3  挂接式车辆
1.4  特别用途车辆
1.5  七十岁或以上申请人的附加要求
透过驾驶考试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的程序
2.1  申领正式驾驶执照流程图
2.2  申领学习驾驶执照
2.3  预约驾驶考试
2.4  应考驾驶考试
2.5  申领暂准驾驶执照 (驾驶电单车、机动三轮车、私家车或轻型货车)
2.6  申领正式驾驶执照
2.7 申领商用车辆正式驾驶执照
3 海外驾驶执照持有人在香港驾驶
3.1  申请免试签发正式驾驶执照
3.2  申领临时驾驶执照
驾驶执照的一般资料
4.1  续领驾驶执照
4.2  驾驶执照有效期
4.3  驾驶执照的取消
4.4  驾驶资格的取消
4.5  通知更改个人资料
4.6  驾驶执照复本
4.7  伤残驾驶者优惠
4.8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
4.9  以国际驾驶许可证在香港以外地区驾驶
4.10  如何索取申请表格
4.11  递交申请的途径
4.12  查询
附件 1  驾驶的体格要求
附件 2 电单车、机动三轮车、私家车及轻型货车的暂准驾驶执照计划
附件 3 可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的认可国家或地方名单
附件 4 各牌照事务处及驾驶考试排期事务处的地址